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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700亿 审计挖出违法资金

1999-12-11 来源:生活时报 李建兴 邹清丽 我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5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92.9万个单位,查出违反财经法规已上缴财政金额630亿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700亿元。

首先,审计部门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揭露和查处了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财税部门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为各级政府和人大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开展的金融审计为促进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国泰、华夏等88家证券公司,110家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查出资产、负债、损益严重不实,违规发放贷款,以及一些不法分子骗取银行巨额资金等严重问题;同时还发现了一些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

第三,开展了企业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粮食企业、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援款项目进行了审计。还对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亏损企业进行了审计,揭露了企业财务收支中弄虚作假、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第四,经济责任审计从最初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逐步发展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贯彻意见,以将审计结果作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调任和免职的参考依据。

第五,完成了有关案件的审计查证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近几年审计署参与了陈希同案件、无锡非法集资案、红塔山集团领导贪污案及湛江特大走私案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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